2007年11月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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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又审机长跳槽索赔案
本报记者

    本报讯 继去年国航浙江分公司5名飞行员集体跳槽案后,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前天又开庭审理了一起机长跳槽案。机长跳槽频频,反映出航空业对航空人才的争夺越来越激烈。
    今年6月4日,机长马某向航空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公司驳回。9月18日,省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航空公司210万元,同时驳回了航空公司的其他索赔请求。马某与航空公司对仲裁结果均不服,并向萧山区法院起诉。
    在庭上,航空公司提出高达396万余元的索赔请求,并要求法院判跳槽飞行员在两年内不得在同类企业从事航空运输工作。马某则要求法院确认他与航空公司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已于今年6月9日终止,同时判令航空公司移交他本人的劳动人事档案、身体(体检)档案、飞行技术档案、社会保险手册、住房公积金等。法庭没有当场宣判。